当前位置: 将乐新闻网 > 专题专栏 > 党纪学习教育 > 
党纪学习教育 | 正确处理好“集中教育”与“常态化”的关系
2024-07-07 18:55:00  来源:  责任编辑:  

只有处理好“集中教育”与“常态化”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巩固党纪学习教育的效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而是“一辈子的坚守”,既要有“立竿见影”的短期效果,也要有“旷日持久”的长期效应,将其作为新形势下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

一方面,从开展时间看,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短期的。要在短时间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需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准确掌握其核心要义和规定要求,善于运用党规党纪正本清源、固本培元。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另一方面,党规党纪是约束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规范,是党员干部终生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后续工作要不断跟上,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切实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终。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等于白抓。”一是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善于将党纪学习教育中所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传承下来,变成经常性工作中的实践指南,常态化推行学习党规党纪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这既是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也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党的建设同向发力。二是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制度化。目前,党的建设更加制度化,党内各种制度日益完善,要善于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党内各种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有机融合,构筑起系统、牢固的制度约束之墙。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将乐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将乐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将乐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将乐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将乐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将乐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更多]民俗风情
    •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 闽ICP备2023009451号-1
    • 商务合作、新闻线索:0598-2322923 投稿邮箱:2518131381@qq.com 地址:广电大楼6层
    • 将乐县网络投诉举报:zgjlx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