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处理好“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载体。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服务新时代党的奋斗目标和党的建设为追求愿景。为了更好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继而实现这一美好愿景,就需要从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典型案例中寻找经验与智慧。 一方面,要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纪律建设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引导党员干部以史为鉴,汲取党史“养分”。早在1929年,毛泽东同志就强调“党内最迫切的问题是教育问题”。从延安整风运动后至党的十八大前,我们党开展了多次教育活动,正是有了建立在高度政治觉悟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六次集中性学习教育,既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也使得党内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另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可以选用一些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的典型反面案例,剖析反面案例能够起到敲响“警钟”的作用,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对照、检视、查摆的反面参考。通过分析反面典型案例,全面挖掘涉案党员干部在某些方面具有的普遍性与共性的问题,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自省自检自查自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