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有关重要论述,本期,一起来学习各地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汇编(一)! 1.浙江省宁海县岔路司法所原副所长麻钱锋伪造编造档案应付检查等问题。麻钱锋在担任岔路司法所副所长并主持工作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未认真落实社区矫正中的走访、集中教育、请销假等各项制度,且多次伪造、编造或授意他人伪造、编造社区矫正档案,以应付检查。2017年6月,麻钱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级处分。 2.浙江省东阳市城东国土所原所长金正平、市测绘院征地测绘队队长陈锦雷工作敷衍应付问题。2015年2月,城东街道办事处决定将0.26亩农民私人建房指标安排给东安村潘塘自然村王某某户。在同步进行的该宗地块框地工作中,金正平、陈锦雷在未到现场踏勘、测绘的情况下,签字确认并制作了与事实不符的用地指标报批图表并上报审批,造成了本应框给王某某户的屋基被框置到了其他农户已建房屋之上,致王某某户房屋无法建造。2016年11月,金正平因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陈锦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浙江省庆元县张村乡丰滩洋村党支部书记陈孟吉等人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8月,张村乡组织全乡19个行政村开展党员固定日及全民洁净日活动。张村乡丰滩洋村党支部书记陈孟吉、村委会主任范寿康,联合村党支部书记范延庆、村委会主任范世貌,高洋村党支部书记吴秀兰、村委会主任范世春在未实际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情况下,伪造活动照片上报张村乡洁净办,谎报已组织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张村乡党委分别对陈孟吉、范寿康、范延庆、范世貌、吴秀兰、范世春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6人分别在村党支部会议上作出检讨。 4.山东省莱芜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办理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问题敷衍应付问题。2017年9月,在办理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问题时,莱芜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方洪科、环境监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高琳,未按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仅根据涉事企业汇报材料撰写办理情况报告,致使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转办问题未及时有效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方洪科、高琳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金海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政府推进农村改厕工作不力、上报数据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6月,唐村镇农村改厕工程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60天内完成改厕任务,镇群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臧庆峰,以及时任镇村镇办主任、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唐凯对工程推进统筹调度不够、督导措施不力,致使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改厕任务;在上级调度改厕工程进展时弄虚作假,先后3次虚报数据,实际完成429户却虚报完成1724户,虚报1295户,数据虚报率75.1%,造成不良影响。唐凯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臧庆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彬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6.贵州省长顺县委宣传部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主任杨芳琼、县传媒中心副主任曾乙珊会议资料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3月24日,长顺县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曾乙珊将网上下载的湖北省枝江市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修改为《长顺县传媒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张冠李戴便上报,杨芳琼未认真审核便将该材料收下进行归档。2018年5月9日,杨芳琼、曾乙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贵州省龙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显琴指使下属虚开发票入账问题。2017年12月,为规避全面禁酒规定出台后卫计局在公务消费监督管理平台上有酒类发票记录的问题,罗显琴安排财务人员在办公用品销售商家开具办公用品及耗材发票,冲销该局2016年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采购公务活动用酒产生的费用。2018年3月6日,罗显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贵州省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俊晖工作推进不力问题。2018年4月,蒋俊晖在负责都匀市马鞍山片区景观改造苗木移栽工作中作风拖沓懒散,仅将苗木移栽任务交给施工单位,未对工程进度进行有效的跟踪督办,以致项目未能如期完成。2018年5月2日,蒋俊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贵州省瓮安县珠藏镇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邓孔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邓孔华在负责瓮安县珠藏镇新华村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对工作队员管理流于形式,以致出现贫困户资料错漏、危房改造工作滞后等问题。2018年4月23日,邓孔华受到免职处理。 3.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落实矿产地质环境保护部署不力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该分局在推进崂山风景区102个采石坑治理恢复工作中,长达2年的时间,仅停留在制定规划和方案层面,未采取实际治理恢复措施,对景区自然风貌、环境保护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均造成一定影响。时任分局矿产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黄鹏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义华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取缔非法驾驶培训点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在张店区取缔非法驾驶培训点行动中,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对非法驾驶培训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向区政府提供的非法驾驶培训点数量和名称多次变更;在综合治理后,多数非法驾驶培训点仍然处于营运状态。该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张忠东、交通运输管理所培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孙立明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巩向峰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来源:各地纪检监察网站、新闻媒体、公众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