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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2021-01-06 15:05:00  来源:  责任编辑: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包括27种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也就是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份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份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2、保健食品的标识

图片

蓝帽子是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按照规定,保健食品销售包装上必须印有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分上下两行,上行为文号,下行为批准部门,批准文号与保健食品标志并排或上下排列于主要展示板面的左上方。

3、保健食品与药品有什么区别

保健食品

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主要是调节人体的机能

不能有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可以长期使用

口服(消化道吸收)

药品

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以及相应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

可以有不良反应

有规定使用期限

注射、外用、口服等

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有什么区别

保健食品

允许声称保健功能

特定人群食用

具有规定的每日服用量

普通食品

不允许声称特定保健功能

普通人群食用

无规定的食用量

4、如何正确选用保健食品

购买保健食品要做到“四查看”:

一、要查看标识。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主要展示板面左上方有“小蓝帽”标志,未经国家注册批准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该标志。认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志,是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的重要环节。

二、要查看批准文号。在小蓝帽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后)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下面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字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三、要查看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号,生产企业信息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四、要查看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保健食品都有它的适宜人群,有的还标注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该也必须加以注意。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药店、商场、超市或保健食品专卖店)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

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消费者可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

5、保健食品消费误区

误区一:根据广告选产品。有的消费者看到广告上宣传保健食品能预防、治疗疾病并改善各种身体不适症状,还免费供应两盒,马上就心动购买,拿到货之后才发现产品并不免费,效果也不神奇。所以:消费者一定要理性对待广告宣传,对一些将产品功效描述得神乎其神的广告,更要慎重。

误区二:看中优惠买得多。花7千多元买蛋白粉的李老太太,就是“看中”了特惠活动,才一次性买了20多罐。一次性买得太多,过了保质期没有吃完,或由于保存不当,在保质期内就变质了,本想省钱,却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误区三:网络购买入陷阱。某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某降糖类保健食品”,感觉这个产品既便宜、又有很好的效果。但经检测,购买的是加了西药成分的假冒保健食品。网上一些非法公司,套用正规保健食品企业的名称或批准文号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因此,消费者需格外小心。

误区四:以为食品能治病。一些公司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也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

6、保健食品谨防宣传“陷阱”

“药到病除”不可信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健康讲座”为促销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免费活动”为洗脑

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权威证明”属虚构

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

“专家义诊”是骗局

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警惕以上五种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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