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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述法报告(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03-26 09:00:00  来源:  责任编辑: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华春勇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爆、电力、科技、外贸、成品油等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等法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落实有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理念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自学、集中学、专题研讨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习行政执法常识及程序规范、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学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工信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 

(三)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精神,制定《将乐县工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将每项普法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股室,确保普法工作得到落实。坚持普法工作与工信业务工作相结合,在“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周”、“科普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利用LED屏幕、广场宣传、发放传单等形式,对业务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普及。在每年12月初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司法局。

(四)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履职

一是清理违规涉企收费事项。梳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公示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价格收费”栏目。经摸排,工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不存在涉企收费事项,在单位权责范围内无偿为规上工业企业服务,未发现违规涉企收费的情况。二是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6月份我局对我县各乡镇、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地方融资平台,已经违反合同约定应付而逾期未付大中小各类企业(含中央企业)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账款进行全面摸排,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上报统计我县并无拖欠账款情况。上级清欠部门转来我县有关单位拖欠线索5条,已核实4笔欠款为无争议欠款,并全部完成清偿,共计176.9万余元。其中一笔拖欠款项为有争议欠款,无争议部分经双方协商已达成共识,被拖欠企业已经同意拖欠单位的还款计划。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填报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我局发文共48份,其中2件属于其他政策措施类文件,已根据“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结果为符合公平竞争审查,不适用例外规定。未出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不良事件。

(五)强力化解矛盾纠纷,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2025年信访1件,12345平台62件,已处理完毕。二是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和宣传工作。对化工园区相关企业进行涉制毒原料、设备的排查摸底,并开展现场座谈,从源头遏制制毒涉毒犯罪。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性的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加强对我县民爆等敏感领域从业人员监管,按季度摸排,严格管控,以防犯罪分子混迹其中。四是主动靠前服务,开展反诈知识宣教,邀请企业参与本部门反诈宣传座谈2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除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外,未能充分调动其他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一起参与到法治建设的工作中来。二是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较为单一。三是法律知识学习广度不够,注重工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其他的法律知识认真研读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深化普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职。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有目的、有重点的对企业民爆、节约能源、商贸成品油等方面的进行普法,开展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提高法律知识储备。注重法治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通过参加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强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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