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述法报告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庄文立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局班子成员的通力协作下,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带领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2024年以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推动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4年,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住建和交通领域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等活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提高住建、交通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规范行政决策与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探索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2024年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行政许可、重要合同协议等事项均由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发挥出法律顾问的法律“智囊”作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二)强化重点领域行业监管 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结合“双随机”加强对28个在建备案项目的监管,共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44次,发现质量安全行为及实体隐患165项,发出违规事实确认单 39份,记分告知单16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对41家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记分110分;对41家次监理企业、项目总监记分共93.8分。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共组织执法人员出动执法车辆282辆次,执法人员1320人次,公路巡查6472公里,检查各类车船1894辆(艘)次,各类运输企业94家次;指导服务企业125家次;开展路域联合执法19次、联合治超32次,查处联合治超案18起;共排查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32处,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05份,共办结行政执法案件232起,行政处罚金额为45.835万元。 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共开展日常执法巡查1195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件,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无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环节、条件等,进一步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逐步缩减审批时限,由我局受理的施工许可证阶段由3天压缩为即办件,竣工验收阶段由6天压缩为4天。2020年以来,我局施工许可阶段共并联审批115个项目205件事项,平均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共并联审批117个项目共460件事项,平均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 (四)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八五”普法目标要求,拟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一是组织全县住建、交通系统认真学习了宪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结合中心组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片,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五)推动民生品牌激发活力 推动创建“砺剑·蓝盾”执法民生品牌、制定《将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之星”评选方案》,将执法队伍的作风纪律、行为规范、仪容仪表等列入品牌创建与考评方案中,以“五队”模式争先创优,全方位激发执法人员“愿为”“敢为”“要为”动力,提高执法质效。目前我局“砺剑·蓝盾”执法品牌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广。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不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在业务知识、执法技能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城管队伍中部分聘用人员存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有待提高,队伍的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在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老旧无法正常使用等,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完善队伍考核激励机制,提高聘用人员的待遇和保障,激发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数字化执法平台功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实现执法工作的智能化、高效化。 (三)加强与公众沟通。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住建、交通工作的意义和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进社会公众对住建、交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